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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法律透视 公司收购的股权归谁所有

2022年10月28日  广州知名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http://www.gzgsgqls.com/

  范尧捷律师,广州知名公司股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上市公司收购法律透视

  摘 要:公司重组实质上是从法律角度谈资产重组,也即用法律来约束和规范公司重组中所涉及的各方利益主体及其行为。在现阶段,我国主要的公司重组方式有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收购、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间的相互持股参股、资产置换、增资扩股等等。在这些重组过程中,法律所起的作用不言自明。本文将具体分析上市公司收购这种重组方式,结合我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其间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做出阐述,并提出自己对相关立法和实践的完善意见。


  一、;资产重组;与;公司重组;之法律剖析


  ;资产重组;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见之于各种专业媒体的;资产重组;可谓是时下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术语。;资产重组;一词是伴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国有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战略性改组以及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开始出现的。虽然企业兼并活动早在1984年就出现了,二级市场上的并购也自1993年的 ;宝延风波;出现了,但;资产重组;一词大约在1995年左右才开始出现,最初的含义是对国有资产、或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重组。


  关于 ;资产重组;的概念,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括之,其包括宏观、中观、微观几个层次。宏观层次上,其指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国有经济的作用范围,研究制定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方案,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国有资产的流动和重组;中观层次上,其指为了适应某一地区或行业内部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对地区或行业内的资产进行重组;微观层次上,其指企业的资产重组。在这个层次上,企业是资产重组的主体。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发生的就是企业的资产重组。总的来说,;资产重组;的定义可作如下归纳,即谓通过兼并、合并、收购、出售、资产置换、借壳、买壳等方式,实现资产主体的重新选择和组合,优化产业资产结构,提高企业资产的总体质量,最终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更富有竞争力的资产组织体系。;资产重组通过企业之间或同一企业内部的这些经济资源进行符合资产最大增殖目的的相互调整与改变,对实业资本、金融资本、产权资本和无形资本重新组合。其目的是企业为了实现获取利润和股东投资回报率最大化的目标,充分使用管理资源以对付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其本质是企业经营战略的一次变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并能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必须不断地对整个现有资产结构进行改组,使资产结构达到最优化;其结果是企业所占有的资产形态和数量的改变。


  资产重组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资产剥离和企业购并是资产重组的两种基本方式。资产剥离是指将那些从公司长远战略来看处于外围或辅助地位的经营项目加以出售。购并主要涉及经营项目的购入,其目的是增强公司的核心业务或主营项目。具体到我国来说,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资产重组方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有公司制改组、承包、租赁、兼并、收购、托管、外资嫁接、破产重组等。


  ;公司重组;


  从上述的分析来看,;资产重组;所表达的其实是;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一经济学的概念,而不是一个法律的概念。本章所涉及的内容主要针对微观层面意义的资产重组而言,即企业是资产重组主体的资产重组。因此对于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而言,为便于规范操作,就应该导人具有明确法律边界的;公司重组;的概念,并将公司重组分解为收购、合并分立、相互持股等若干种可由法律来明确界定的行为。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们更多的称;公司重组;,而非;资产重组;。


  我们知道,公司的目标是盈利,以最终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盈利的途径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生产经营和资产经营。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公司通过向市场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产品及服务,以获得最大利润的生产经营活动。而资产经营的对象则不是公司的产品及服务,而是公司的全部法人财产。资产经营的核心问题就是通过公司资产的优化配置来提高公司资产的收益。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资本市场、产权市场的发育,资产经营已开始成为一种可以与生产经营分层运作的经营活动,而且成为重组公司生产要素的基本手段。因此从动态的角度来看,如果我们把资产经营着眼于公司内部资产的形式、结构及其转换,那么资产经营就是公司重组。在资产经营的意义上,;公司重组;就是对公司的存量资产、增量资产进行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和资产运营效率,加速公司经营的创新,使公司获得更大的效益和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我国的公司重组经历了从行政包办到公司自主进行重组活动的阶段。当然公司自主的重组经营有赖于全国形成统一、规范、高效的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为公司重组提供重组资金、资产评估、产权交易中介、金融工具等服务。毕竟在规范的资本市场条件下,推动公司重组的主导力量不是行政约束力,而是经济效益原则下的公司实力。因此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到产权制度改革的高级阶段,特别是面对人世以后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的公司就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推进公司资产结构性调整的进程,使公司重组逐渐地在完善的市场机制的引导下、高效的市场服务中脱离政府的行政干预,真正使公司资产存量在广泛的范围内流动起来,充分实现资产在流动中、优化配置中不断增值的本质特性。






公司收购的股权归谁所有

  现代经济社会公司林立,公司的发展极大的促进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难免的会碰到公司收购的情况,大公司对小公司进行收购的处理。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公司收购的股权归谁所有的相关内容。




  一、公司收购的股权归谁所有


  股权收购通过购买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份,或者收购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或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收购方的股份.换取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二种方式进行;前一种方式的收购使资金流入目标公司的股东账户;而后一种方式的收购不产生现金流。当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从而获得经营控制权,称之为接受该企业。而未取得经营控制权的收购称之为投资。收购完成后,控股超过50%以上该公司股权的收购目的是为了获得控制权,而投资的目的则可能是看准了此项投资未来有较高的回报率,也可能是为了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或为进入某个产业领域作准备,还有可能是为了获得目标公司的无形资产。


  收购股权就是一个企业把另一个企业的股权投资转让给第三个企业,我们可以视第一个企业与第三个企业是朋友或是亲兄弟的关系,对于股权重组的处理来说,第一个企业就像是出卖股权,第三个企业就像是购买股权。


  二、收购风险


  收购者成为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可以行使股东的相应的权利,但须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有鉴于此,在这种股份买卖协仪签订以前。收购者必须对该公司债务调查清楚.收购后若有未列举的债务.可要求补偿。具体的操作方法是:收购者应要求将部分收购价款;定期存单形式放在律师事务所,备收购后新增的债务补偿之用在收购股权的买卖中.负债问题有时确实很难把握,因为有些结果有待于未来不确定事件发生或发生后,才能证实,称之为;或有负债;。


  主要是因租税争讼、侵权行为等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对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而可能造成损失的赔偿。或有负债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在整个收购过程中是很难估算的。此外,债权问题有时也很难把握,能否回收,可能发生多少坏账,无法判断。因此,收购股权的风险大

而在收购资产的买卖中不会发生或有负债,收购中只要重视每项资产的清点,使其与契约上所列相符。收购资产当事双方在买卖完成岳投有续存的法律,收购公司无须承担被收购公司的债务。一般地说,企业资产出售的是全部资产或部分资产,如果被收购企业将其全部的资产出售,该企业就无法经营,只能被迫解散。


  三、股权收购策略


  在股权收购过程中,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做好尽职调查工作


  股权收购实际上是收购一家存续了很久的公司,远比建立一家新公司复杂得多。为了减少公司收购风险,需要聘请具有知名度的中介机构和精干的团队进行尽职调查工作。作为中介机构,主要从三个方面来把关:律师从法律方面把关。律师团队对公司3年中已经执行的合同和未执行完毕的合同以及将要签署的合同的合法性、公平性进行审查,防止出现临时修改、更换合同等恶意串通事故的发生。


  会计师从财务方面把关。会计师团队可以对近3年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执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确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或有事项、不良资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揭示和披露,特别是会计师和律师合作,对一些重大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收购风险。


  评估师从公司价值方面提供参考依据。精干的评估师团队,能够合理地确认被收购单位的实际价值,作为确认收购成本的重要参考。


  重视中介机构提出的各类问题显示的收购风险。律师、会计师以及评估师会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间,就企业的异常交易、资产质量、产权所属等事项提出他们的看法,拟收购方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就其影响与被收购方进行讨论,最终取得一致意见。


  对拟收购行业要有所了解


  国有企业在收购某一企业时,要对该企业以及该企业所在的行业的供应、销售和生产以及内部管理方面有所了解。在进行尽职调查前,收购企业应该针对被收购企业的供应、销售和生产及内部管理方面成立专门的机构。这个机构由负责供应、销售和生产以及内部管理、合同谈判专家方面的人员组成。他们最好能和尽职调查的中介机构一起进驻被收购企业,同步了解相关情况。这样就会做到心中有数,更加有利于收购工作,降低收购风险。


  留心被收购企业未履行完毕合同


  在对被收购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过程中,被收购企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要认真审查,很多收购纠纷都是由这些合同引起的,这些合同要引起收购企业的高度重视。为了避免未完合同形成的收购风险,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审核:首先要审核合同原件的内容。确认合同内容是否完整,责、权、利是否公平,若发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与被收购企业相关部门沟通,及时采取措施。


  对国家有强制规定合同文本的合同,要确认是否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国家强制规定的合同或者条款,一定要由被收购单位就相关的权利义务进行重新约定。


  对补充合同,重新签署的合同要重点关注。被收购企业出于种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往往会在收购企业谈判有一定的可能性时,采取各种手段,签署一些新的或者是补充合同,并以此进行账务处理,形成事实后,由收购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所以,在尽职调查时,要特别注意这类合同的签署、执行情况。


  对合同的签署情况进行外部调查。就是到合同签署的另外一方进行了解,掌握合同的签署情况和执行情况,有些合同需要到政府部门备案的,则一定要到政府备案部门,就备案合同与原合同进行核对,确认合同内容合法、合理、公平无误。


  签署缜密的股权收购合同


  在尽职调查完成和谈判价格确定之后,需要做的工作就是签署收购合同和办理资产产权移交手续了,这个环节非常关键。在签署股权收购合同时,对于尽职调查过程中间无法解决的属于被收购企业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和权利,避免马虎签署,形成收购风险。在股权收购合同中,要对移交内容和事项做出详细约定,以便移交时双方遵照执行。


  办理严格的资产、产权移交手续


  在接受被收购企业时,收购企业要严格按照收购合同约定的内容办理资产、产权移交手续。由于股权收购业务的复杂性,从尽职调查完毕到实际办理资产产权移交手续,往往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在这个期间,被收购企业仍然经营和管理企业。为了防范收购风险,确保被收购企业资产完整的移交给收购企业,收购企业要对此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变化情况进行审计,然后在此基础上,按照收购合同的约定,办理资产产权移交手续。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公司收购的股权归谁所有的全部内容。公司的收购一方面是强强联手,另一方面就是收购方的业务拓展,使得公司的业务面更加的广泛。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